2025年06月16日 Monday
准确把握党组织功能定位 有效提升运转质量效能
来源:《国企》杂志|作者:王星|发布时间:2022-08-09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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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和党的建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就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重大部署,特别指出国有企业党组是党的组织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党组始终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一以贯之”重要论述,深入学习领会《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精神实质,结合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管控模式和特点,不断深化对“两个一以贯之”的理解和认识,准确把握主题主线、准确理解党组功能定位和发挥领导作用总体要求、准确处理各治理主体之间关系,探索了以“制度体系+决策流程+监督机制”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国投实践”,将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为加快形成“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提供了保障,为“新国投”持续健康发展增添了动能。

健全制度体系,厘清治理主体权责边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要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

国投以党组研究“能不能干”、董事会决定“干不干”、经理层考虑“怎么干”为核心要义,分类把握不同治理主体的决策关注点,明确公司治理主体、功能定位和权责关系(见下图)。在此基础上,以《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为纲,健全完善“2+3+N”制度体系(“2”是《国投公司章程》《国投公司治理权责表》,“3”是《国投党组、董事会、总经理工作规则》,“N”是《国投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等各治理主体具体运作的10项配套制度),既保证党组意图在重大问题决策中得到体现,又维护董事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权、经理层在授权范围内的决策权和日常经营管理权(见图1)。

公司治理主体、功能定位和权责关系。(图1)

在健全制度体系过程中,重点把握三条原则:

一是明确党组“定”和“议”。聚焦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在《国投公司治理权责表》中准确界定党组决定和前置研究讨论具体事项,结合实际列出决定事项9大类40项、前置研究讨论事项17大类62项,总数较《意见》印发前的25%提升到约68%,充分体现党组谋全局、议大事、抓重点,避免事无巨细、胡子眉毛一把抓。

二是明确董事会“授权”和“前置”。以较为重要的资金运作类事项为例,国投近5年实际决策79次,近70%由董事长办公会决策。按照《意见》规定,其中大部分应该授权总经理决策。按照“重大事项不授权,授权事项不前置”原则,取消董事长办公会,制定《国投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将相关职责归位到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并明确授权范围和行权方式,党组对授权范围严格把关,“让董事长回归董事长”,集中精力抓大事。

三是明确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制定《国投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事项清单》,以“正面清单”授予总经理一定额度以下35项投资事项决策权,以“负面清单”明确董事会行使的12项法定职权不予授权,有效保证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发挥。

形成闭环决策,确保决策质量效率兼顾

科学决策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国投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党组、董事会、经理层的决策衔接,在严格履行《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6道一般性程序基础上,探索建立了“提出议案、前置讨论、决策决定、督办考核、总结提升”的全过程闭环信息化决策管理流程,将决策主体、决策流程以及决策文件全部嵌入OA系统,各类上会、签报、发文事项均有对应决策流程,实现决策流程硬约束,保证决策流程各环节主体明确、权限清晰、责任具体,有效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在形成闭环决策流程中,重点考虑三条因素:

一是规范决策程序。会前侧重酝酿、论证和沟通,决策前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没有经过会商研究或意见不一致的,一律不安排上会,杜绝仓促决策。会中侧重民主决策,与会人员逐一发表意见,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会后侧重执行决策,周内形成会议纪要,并将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纳入督办系统,实行闭环销号管理。

二是前置把关到位。党组重点以是否符合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是否有利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否有利于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四个是否”作为把关标准。例如,在研究决策人工成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来年预算方案时,党组重点从是否严格落实国资委关于人工成本和工资总额管理的政策规定以及是否能够促进各级企业提高效率、提升价值创造能力角度予以前置把关,再提交董事会以“四个分析”作为标准进行决策。2021年以来,董事会决策事项67项,除47项涉及董事会自身建设的事项外,其他20项均在党组前置研究之后才由董事会决定,经理层根据党组和董事会要求抓好执行、推动落实,有效确保决策质量和效率兼顾。

三是健全督办机制。建立党组成员联系点机制,对于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重大改革专项、需要跨单位协调的事项,明确由一名党组成员牵头负责、组织推动、协调落实,有效推动党组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落地;修订《国投督办工作管理办法》,将党组、董事会、经理层三类治理主体决策事项统一纳入督办考核范围,明确落实责任主体和工作措施,形成决策事项跟踪落实闭环管理;制定《国投督办工作考核评价细则(试行)》,从落实实效、反馈质量、完成进度等多个维度对督办事项进行考核,有效推动各类决策事项的落实落地。同时,加强董事会对落实决策事项情况的调研,对决策事项落实情况定期开展检视排查,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对先进经验提炼总结,努力把示范变规范、把标杆变标准,推广实施、总结提升。

建立监督机制,实现监督与效能的转化

国投党组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指示精神,既注重在决策环节发挥党组领导作用,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把关定向,也注重在执行、监督环节发挥党组织优势和经理层作用。积极建立“大监督”机制,将纪检监察、审计财务、人事法律、运营宣传等各类监督有效贯通,从“专科大夫”变“全科大夫”,审计监督、合规管理、内控与风险管理等定期向党组汇报,既做到“查、督、办”常态化和闭环管理,也形成群策群力抓监督的强大合力,实现将监督成果转化为企业治理效能。

在建立“大监督”机制中,重点落实三条要求:

一是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及中央有关制度要求,制定《国投党组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措施》和《国投党组关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有关规定(试行)》,突出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强化对董事会、经理层用权履职的监督。例如,纪检监察组组长集体约谈子公司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针对坚决做好冬奥保障、全力以赴稳增长、慎终如始抓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决战决胜国企改革3年行动、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关键少数”和年轻干部的监督、持续深化“靠企吃企”专项整治、统筹推进问题整改和巡察全覆盖、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一体推进“三不”和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等11项重点任务及共同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事项提出明确要求,达到了“后背冒汗”的效果,形成了“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的有效闭环。

二是保障监督执纪责权。明确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总经理办公会,并针对相关议题重点发言。例如,在季度经济活动分析上,国投纪检监察组组长就子企业相关巡视整改问题进行发问,并就进一步抓好国资委部署的专项整治工作作出部署。

三是突出风险防控。拓展《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要求维度,坚持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四必原则”(必须调查研究、必须科学论证、必须风险评估、必须投后评价),牢牢守住不发生风险底线。例如,对部分重点投资项目开展全面后评价,在党组会、董事会上予以汇报,并在深刻剖析和总结在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专业化管理、重大投资项目管理等方面经验教训基础上,编写《国投并购投资操作手册》和《国投整合管理手册》,在IT系统中予以固化,以执行与监督并重推动国投高质量发展。

国投党组在贯彻落实《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的实践探索中,通过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协调各方关系,激发内在动力,提高运行效率,归纳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国投模式”,推动《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的内涵实质得以延展深化,打通落实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下一步,国投党组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精神,坚持党建引领,规范企业行为,形成独特竞争优势,以更大的创新的力度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建设“新国投”,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作者单位: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来源|《国企》杂志2022年7月号(下半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