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9月20日《人民日报》)
2015年6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试行7年来,在解决干部能下的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在促使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新修订的《规定》围绕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细化完善了具体情形、明确了下的具体标准,调整程序、调整方式等,为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提供操作指南。
此次修订并出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对各级领导干部是一个警示,领导干部“铁饭碗”已不存在,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只要不犯大错误就不会下”已成为过去,“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已没有市场。实际工作中,已有领导干部因“庸懒散拖”等问题而受到了组织调整。
目前,大多数领导干部下了之后都能直面问题,服从组织安排,但少数干部不能正确面对,思想消沉,斗志减退,更有甚者对组织产生抵触情绪,一蹶不振。如何做好下的干部的后半篇文章,是值得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深思的一个问题。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不是最终目的,而是手段。对于下的干部,不能一下了之。因此,要营造领导干部能上愿下的良好氛围,加强党性教育,认真做好思想工作,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认清能上能下是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符合干部管理客观规律,自觉增强组织观念,正确看待进退留转,大力破除“官本位”思想。
把好干部的选拔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真正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对于有“庸懒散拖”等问题,不适合担任领导岗位的干部坚决不用,让各级领导干部在岗尽责,不能因《规定》出台,能上能下成常态,而降低干部选拔使用的标准。
加强对下的干部的跟踪管理监督,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工作状况,管理不放松,监督不失控。同时又要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让他们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继续履行好职责,切实做到退位不退责。
对于因为犯了小错而被组织调整,工作能力又很强的领导干部,如果将其一棒子“打死”,不仅是对干部的不负责,也容易造成人才的浪费。因此,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及时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只要他们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坚决改正,并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合适的岗位,实现人尽其才,促进工作。
为政之要,莫先于得人。用什么人、不用什么人,这是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只有坚持优胜劣汰、奖优罚劣,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才能激活干部资源的源头活水,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
(作者单位: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
来源|《国企》杂志2022年11月号(下半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