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16日 Monday
内蒙古出台13项措施加快项目审批为新能源发展提速增效
来源:企业观察网|作者:王星|发布时间:2024-11-12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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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内蒙古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着力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深化能源领域改革  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大文章”专场,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能源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介绍有关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举措和成效,并答记者问。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局长于海宇介绍,自治区能源局制定出台加快新能源和电网工程审批建设13项措施,推进新能源发展提速增效。内蒙古新能源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时间由过去的半年左右压减至3个月左右;集中式光伏项目实行集成并联、线上办理,办理时间进一步缩短至1个月左右;具备条件的市场化新能源项目2周之内即可完成审批备案。

据了解,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高度重视能源领域改革工作,明确了17项能源领域的改革任务,支持央企、国企和民营头部企业合作投资开发新能源,推进现代能源经济高质量发展。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自治区能源局全力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目前3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6项正在积极推进,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的8项也正在有序推进,国内有实力的能源企业在我区均有新能源投资。今年3月内蒙古成为全国首个新能源装机突破1亿千瓦的省区,目前已达到1.1亿千瓦,到年底将达到1.3亿千瓦以上,提前一年实现超过火电装机的目标。

通过持续深化改革,进一步激发了活力、增强了动力、提高了效能,有力推进内蒙古能源特别是新能源实现了持续快速、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自治区能源局将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近期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统筹新能源与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布局,以呼包鄂通为重点,坚持链式思维和集群配套发展,持续加强产品协作配套和链链合作,加速推进设备本地化生产,着力打造国家级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

统筹新能源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布局,实施强网、联网和外送工程,加快电网项目纳规、核准,实施增量配电网、微电网消纳新能源试点,加强智能电网建设,持续提升电网对新能源的接纳能力,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统筹新能源与传统能源融合互促发展布局,推动“新能源+矿区生态治理”耦合,因地制宜在采煤沉陷区、露天煤矿排土场建设新能源项目;推动煤电与新能源联营发展,创新煤电与新能源互补运行模式;探索建立绿电、绿氢耦合煤化工产业链,推广油气田绿电应用、“天然气+风光发电”等融合发展模式。